湖北日报讯(通讯员:王悦、孙敏、摄影、晓明)12月4日是第12个宪法日。为深入落实法治理念,提高建筑垃圾管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和治理能力,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召开了《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草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建筑垃圾立法执法座谈会,以高质量法律,为全市建筑垃圾管理运营的法制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和高水平执法。各区城市管理执法办公室负责人、执法大队负责人、公共事务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街道办事处的法律代表和代表参加了会议,并对条例草案提出了建议。年代初座谈会上,执法城管委相关负责人对条例草案的起草背景、立法理念、主要框架和主要条款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解读。此次立法工作紧密结合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际,建立了建筑垃圾源头管理、运输管理、消耗处置、资源化利用等一系列闭环管理体系。旨在通过明确各方责任、完善监管措施、强化保障等法律手段,实现建筑垃圾标准化、减量化、资源化管理。在交流讨论环节,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代表结合基层实践和一线法治经验,围绕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资金保障、建立市场化支付机制、资源利用支持政策、跨部门合作监管机制、垃圾处理统筹协调等核心问题。中心城区和偏远城市建设。他们提出了一些具体、务实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参考。会议强调,《条例(草案)》的修改要充分反映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既立足当前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的实际需要,又着眼行业长远发展,确保《条例》的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同时,要狠抓节点要求,加快立法步伐,严格要求。严格把控物资质量,为武汉建筑垃圾管理筑牢法律壁垒。会议还讨论了土方运输中建筑垃圾监管、投诉和干扰等重要问题。还通报了近期重大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媒体曝光、不合格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流向不明、安全污染、建筑垃圾堆积和盗窃问题、两湖隧道和地铁12号线重大工程问题等。同时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垃圾行政执法案件审查概况和典型情况。解决了执法案件程序不规范、法律依据适用不准确、制裁自由裁量权运用不当等问题,并给予了指导。制定具体的“规则”以及随后的执法行动的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