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学习、工作、生活的过程中,你是否遇到过陌生人故意接近你的情况?您是否曾因情感要求或胁迫而感到受困?...
在国外学习、工作、生活的过程中,你是否遇到过陌生人故意接近你的情况?您是否曾被情感诱惑或胁迫所困扰?如果你曾经落入外国间谍机构设下的陷阱,不知道如何应对,小安提醒你:“不用惊慌,相信这个组织就可以了。”只要你诚实地解释情况,就有机会康复和缓解。面对威胁时不要惊慌。主动报告很重要。冷静应对并主动解释。赵先生现任国内某科技公司海外分公司总经理。有一天,他突然被几名自称是国家反腐败办公室的官员带走。他们胁迫他五个小时,要求他提供有关其科技公司的内幕信息。虽然冷静的赵某只是向对方提供了无害的信息,但对方并没有放弃。他们强迫先生。赵先生用中文写了一份声明,称“我请求情报局处理我的事情”,并用该声明威胁赵先生今后提供有关公司的基本内幕信息。赵氏心中的愧疚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经过思想斗争,赵先生进入中国驻该国使馆,如实汇报了自己的遭遇,并积极配合事件调查。由于赵先生主动说明情况并立即停止提供内幕信息,国家安全部门不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主动通报、主动配合。李是边境城镇的一名官员。在工作期间,他陪同我们的两位客户去一个国家进行考察旅行。当他进入海关时,外国情报机构官员将他带走并审问。他的行李被搜查了,他的手机里的东西也被搜查了邮件被复制,并要求提供他的地址簿中的联系方式。随后,外国间谍机构以毫无根据的理由强迫李先生采取行政行动,并要求他签署服务保证书,否则不准出境。李先生被迫在保证书上签字。李先生回国后,立即向国安部门汇报,如实讲述了自己被外国情报机构强迫煽动叛乱的全过程,并积极配合国安部门开展公关教育。考虑到上述情况,当局国家安全机关不会依法追究其责任。这是一项政策。国家安全局提醒,近年来外国情报、间谍机构密切关注我党政机关、国防和军事人员离岗情况。军工部门和科研机构,利用各种手段收集信息,窃取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一些公司以“学术研究”或“市场研究”的名义,拿出大笔金钱来换取所谓的“非机密”信息。有些人打着“交友”、“谈恋爱”的旗号,通过情感请求获取信息。有的甚至采用直接胁迫、胁迫手段迫使公民就范,威胁公民的经济利益和个人隐私。许多受害者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了泥潭,不仅毁掉了自己的前途,也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了巨大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间谍行为,自首或者立功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处罚。那些取得伟大成就的人将会e 得到奖励。被胁迫、欺骗加入外国间谍、敌对组织,或者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活动的,进行综合性活动并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本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局如实说明情况并悔罪的,不予追究责任。